中远海能(01138)发布公告,公司拟进行拟议收购事项及签订拟议委托管理协议,详情如下:(1)大连液化气(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拟订立大连投资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海运大连投资同意出售而大连液化气同意收购:(i)深圳龙鹏的7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2.77亿元;(ii)海南招港的87%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53亿元;(iii)西中岛港口的1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0元;
(2)大连液化气与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拟订立大连投资资产转让协议,据此中远海运大连投资同意出售,而大连液化气同意收购两艘船舶,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11亿元(不包括增值税);
(3)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拟订立上海中远海运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上海中远海运同意出售,而公司同意收购:(i)中海化运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5.07亿元;(ii)香港化运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13亿元;及
(4)公司与中远海运及上海中远海运拟订立拟议委托管理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受托管理:(i)中远海运持有的中远海运大连投资;(ii)上海中远海运持有的亿升仓储、海运仓储以及福建码头,托管期限均为3年。中远海运大连投资的托管费为每年人民币800万元(不包括增值税),亿升仓储、海运仓储以及福建码头的托管费合计为每年人民币260万元(不包括增值税)。
公告称,本次以公司为主体对中远海运集团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整合,正是落实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拟议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聚焦能源化工品物流资源集成、实现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客户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打造行业标杆、更好服务管理升级的关键引擎。本次拟议收购事项完成后,长期来看预计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对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拟议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主要是委托公司对中远海运集团及上海中远海运持有的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资产进行管理运营。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提高托管标的的经营管理质量,同时公司与托管标的资源协同,提高对有能源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环节的控制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new.ylfx.com/gupiao/9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