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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由兰溪市政府、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与重庆大学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建立,是打造镁合金及镁基功能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围绕镁合金及镁基功能材料研究、中试及产业化试验,开展联合攻关,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建立一支包括院士、国家级人才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并推动轻量化、生物医用、大健康、储能及其他新用途镁及镁合金材料在兰溪产业转化,助力提升兰溪市新材料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兰溪市高层次人才驿站管理办法》和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5名,人事关系放在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6.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范围及具体条件

兰溪镁材料研究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类别

专业、年龄

岗位要求

待遇

A类

材料类、生物学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博士,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具备五项业绩条件中的三项:
1.近五年主研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2)或主研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排名前2);
2.近五年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80万元(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不少于3篇(或SCI收录不少于3篇,其中一区不少于1篇;或被SCI、EI期刊等收录不少于5篇,SCI收录篇数不少于1篇其中二区不少于2篇);
4.近五年以排名前三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5.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7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5)或二等奖(本人排名前2)。


1.薪酬:不低于40万/年,具体面议;

2.生活补贴:25万元;

3.购房补助最高8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

B类

材料类、生物学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博士,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有海外学习、工作、创业经验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具备以下五项业绩条件中的两项:
1.近五年主研国家级项目1项(本人排名前5)或主研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本人排名前3);
2.近五年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60万元(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收录不少于3篇(或SCI收录3篇,其中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或被SCI、EI期刊等收录不少于5篇,SCI收录篇数不少于1篇其中三区以上不少于2篇);
4.近五年以排名前三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5.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5)、二等奖(本人排名前3)、三等奖(本人排名第1)。

1.薪酬:不低于35万/年,具体面议;

2.生活补贴25万元;

3.购房补贴最高8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C类

材料类、生物学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博士,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有海外学习、工作、创业经验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具备以下五项业绩条件中的一项:
1.近五年主研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7)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本人排名前5)以上;
2.近五年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20万元(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被SCI三区以上收录不少于2篇(或SCI收录2篇,其中SCI二区1篇;或被SCI、EI期刊等收录不少于3篇);
4.近五年以排名前三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5.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7)或二等奖(本人排名前5)、三等奖(本人排名前3)。

1.薪酬:不低于30万/年,具体面议;

2.生活补贴25万元;

3.购房补贴最高8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

  说明:

  1.公开发表论文(授权发明专利)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的,视为等同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

  2.对符合研究院建设发展急需的人才,在某1-2项成果特别突出时,可一事一议;

  3.所有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以来院面试时间为准;

  4.服务期限需满5年。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报名邮箱:lxmclyjy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79-88665220(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社会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聘任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

  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面试由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自行组织,重庆大学、行知学院参与面试,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在该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予以递补。

  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镁材料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件1: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

  2024年9月30日

  原始标题:关于2024年下半年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lxrcsc.net/#/info?id=2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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